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顺义校区2#、5#实训楼及门卫室房屋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9来源: 访问量: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关于顺义校区2#、5#实训楼及门卫室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二、项目内容简况:

1、 项目建设规模概述:总建筑面积17877.89平方米,无地下建筑面积。建设内容为2栋实训楼、4个门卫室。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设年代:2014年。具体情况请参见标书。

2、招标范围:北京城市学院2#、5#实训楼及4个门卫室房屋安全鉴定。

3、质量要求: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应结合现状情况,需符合相关规范及现场实际施工要求。监测完毕出具的鉴定文件应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房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达到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益创无”的验收要求。

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单位若有信用失信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等,将取消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二个近两年内在开展鉴定北京工程项目。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有施工能力。检测时间需配合学校,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如投标单位需要检测前进行装饰面剔除施工,提前通知学校并在报价单独明确。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对此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经验,具有其单位的社保证明,并在项目施工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平方米。

7、本项目的验收标准:工程合格以通过“公益创无”验收合格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

9、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10、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提供材料方式审核,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12、中标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检测。

13、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8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以PDF格式的电子版方式(请投标单位将报名文件控制在50M以下),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

3、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投标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项目拟派经理须提供相关资质及其在单位的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此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投标单位亦按此要求提供一份投标报名资料,与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把报名文件一起发送到上述邮箱。

5、请投标单位请在邮件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7、现场勘验、开标时间、地点:均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8、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18210278269; 联系人:杨老师,18611441016。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