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学院,建设资金为自筹,现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要求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园区小市政招标图纸中显示的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中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室外弱电管道工程、给水及消防工程、围墙工程等,图纸未显示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本工程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质量要求: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需符合相关规范及现场实际施工要求,工程完工后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达到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4)、施工时间:2025年07月31日—2025年11月30日。
(5)、项目地址: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北京城市学院三期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3.1.1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3.1.3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个近五年内已完成的,北京市管辖范围内的公建项目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款不低于2,000万元(2020年1月之前已签订合同,完工日期在2020年视为满足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有施工能力。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已取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地区提供有关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即可)。近五年须担任公建项目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款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5、投标单位需有自己独立的管理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安全员等,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1.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提前踏勘现场,结合现场情况、施工图纸出具合理的施工方案,最终施工方案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具体踏勘现场时间,待报名结束后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内容须符合相关规范及验收要求,招标单位对涉及安全问题有一票否决权。
3.1.9、本项目报价方式:投标单位经现场踏勘后,根据施工图纸及合理的施工方案、措施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3.1.10、本工程合格标准以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3.1.11、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单位需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1.13、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编制标书、参会投标所产生的费用。招标单位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允许不得它用。
4.投标报名
4.1公示时间:本项目招标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6日。
4.2报名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报名材料,务必在两个时间段内来现场报名:(1)7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2)7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中关村智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请准备来现场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提前一天联系本项目招标联系人孙老师、18210278269。
4.2报名要求:必须由投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文件另须写清楚负责该项目的经理电话、邮箱,以便后续接受通知及文件。
4.报名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单位业绩证明、④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人身份证、从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报名后,招标人将统一时间段向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地点、其它等事宜,公告结束后招标人将统一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告知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8.其他声明
关于本项目的招标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相关文件内容的咨询、答疑等问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学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 编:100083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821027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