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5年度北京城市学院校区内装修、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来源: 访问量: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北京城市学院校区内装修、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监理

二、项目内容简况

项目内容:校区内教学楼、宿舍楼、公共区域等建筑物的室内外装修;各类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维修、房屋防水维修、道路维修等工程;各类改造工程,如实验室改造、食堂后厨改造等。

招标范围:对上述装修、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及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等工作。具体工程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施工要求为准。

项目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2、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施工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个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类似校园工程监理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

5、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编制标书、参会投标所产生的费用。

7、招标单位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8、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提供材料方式审核,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9、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

10、中标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检测。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19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编辑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yangshuang@bcu.edu.cn邮箱。投标单位请在邮件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证明资质(参见第三部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两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4)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项目拟派经理须提供相关资质及其在单位的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时间为2024年10月后;此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个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类似校园工程监理项目(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作为证明资料)。(8)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4、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开标时间、地点:均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6、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yangshuang@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杨老师,联系电话18611441016。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