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天桥连廊(人行)设计
项目规模: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位于杨镇中心区西北侧。一期二期已建成使用,三期正在建设中。三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体育馆、行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教师宿舍、人防及地下车库等工程。城市学院一、二期在校师生约16000人,三期在校师生预计8000人,为满足师生通行需求并保障师生安全,拟建跨杨镇北街、公园绿地、蔡家河的人行天桥连廊(含连廊长度约221米),连通两个校区。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2招标范围
拟建一、二期与三期连通人行天桥连廊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包括设计变更、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施工现场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现场施工、竣工验收技术工作,负责按验收要求组织技术整改等)、设计资料归档、以及技术咨询、后期技术服务、协助组织审查会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
(2)配合服务工作:进行设计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审批和验收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施工图(含深化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工作,积极进行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协助施工各单位拟制项目管理计划,拟制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并指出施工中与设计不符之处,配合招标人及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并协助完成竣工图编制等招标人委托的相关工作。
在本次设计招标阶段,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供天桥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含梯道、坡道等)的完整设计方案(含投资估算表)。
方案设计深度不应低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和最新关于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并配有相应效果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取消本工程投标资格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2024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市政(桥梁)业务范围设计的综合资质或行业、专业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企业财务要求:近五年(2020年~202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能体现公司财务状况的关键页即可)。
企业信誉要求:近五年(2020年~2024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需打印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誉记录,并附企业信誉声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项跨路、跨河桥梁项目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跨路、跨河业绩可为两个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工作经验;类似跨路或跨河桥梁项目的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同时提供设计负责人近六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项目组成员至少1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其他成员须具备至少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提供项目组成员近六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20年~2024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打印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誉记录,并附企业信誉声明。
(2)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其他信誉要求
(1)近五年(2020年~2024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相关的法律败诉。且与履行设计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涉及投标人有关的、处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仍未终审判决或最终裁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
投标人需提供败诉的设计合同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2)近五年(2020年~2024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如无不良行为记录请出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公示说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4月2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4.2 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编辑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投标单位请在邮件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 招标人将对通过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免费统一发放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亦是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会在招标公示期后统一安排,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2025年 4月9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将书面确认文件制作成PDF格式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即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学院
地 址: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联 系 人及电话:孙老师,18210278269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