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灭火器集采项目
1、项目内容简述:北京城市学院集中采购5kg干粉灭火器1608具。灭火器要求生产日期在2024年12月及以后,符合新国标及相关消防产品标准要求,具有有效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或检验报告、消防防伪标识等。
具体内容参见标书。
2、项目地址: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销售等相关内容。
2、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份三年内、在北京地区同类内容的合同。
4、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5、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7、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完成后续采购事项。
8、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下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编辑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投标单位请在邮件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投标联系人,其中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工作单位社保证明。(3)投标人近五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2024年8月1日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做为证明资料)。(4)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4、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开标时间、地点:均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6、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杨老师,联系电话18611441016。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