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二期建设工程(教学楼)消防维修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来源: 访问量: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二期建设工程(教学楼)消防维修工程

二、项目内容简况:

1、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36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316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99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教室、实验室实习用房、会堂、行政用房、生活福利及附属用房、人防及地下车库等。

2、招标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及防火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燃气报警系统、消防防火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电气火灾系统、消防主机等系统以及消防相关的强电的维修。

3、质量要求: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需符合相关规范及现场实际施工要求,工程完工后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达到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一个近两年内在北京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并通过建委监督部门消防验收的项目。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有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在2周内维修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消防设施的承诺或者证明。投标人需了解消防验收的相关规范和流程,配合学校完成消防验收的维修和现场验收工作。有自己独立的施工人员,能够在有维修通知后次日安排人员进场维修,及其施工人员能够对消防主机进行简单的编程等。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对此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经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经理人。

4、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模拟清单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5、工程合格以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

7、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8、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10、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提供材料方式审核,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11、中标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检测。

12、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3日上午16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以PDF格式的电子版方式,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并在邮件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报名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资质证明、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此项目投标团队人员信息,其中包括: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其单位开具的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在其公司任职、社保证明。(3)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4、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资料文件经审核后,统一对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现场勘验、开标时间、地点:均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6、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