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食堂三层后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来源: 访问量: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食堂三层后厨改造工程

二、项目内容简况:

1、项目建设规模:拆除新做块料楼面约260平方米,拆除新做吊顶约260平方米,拆除新做块料墙面约800平方米,拆除新做墙地面防水450平方米,拆改售饭窗口约80平方米。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食堂三层后厨改造工程厨房设备设施及部分燃气管道、给水管道拆除(满足使用的设备设施利旧安装),墙面、楼面瓷砖及防水拆除后新做,天棚吊顶及照明拆除后新做,新做更衣间、洗涤间,拆改售饭窗口等的施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附属或配套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3、质量要求: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需符合相关规范并满足招标单位的实际使用要求,工程完工后须达到教育部、食品监督管理部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达到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4、开竣工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15日。

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2、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厨房设备设施生产安装相关资质,(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6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个近三年内同类业绩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2021年之前已签订合同,完工日期在2021年视为满足业绩)。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有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已取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地区提供有关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即可)。近三年须担任过建设规模本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4、投标单位需了解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相关规范和流程,配合学校完成食堂后厨的装修改造和现场验收工作。有自己独立的管理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安全员等,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提前踏勘现场,结合现场情况、招标单位意见进行深化设计并出具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图,最终施工图深化设计须取得招标单位的同意并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6、本项目报价方式:投标单位经现场踏勘后,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措施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7、本工程合格标准以通过招标单位、政府有关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8、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11、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编制标书、参会投标所产生的费用。

12、招标单位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13、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提供材料方式审核,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14、中标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检测。

15、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以PDF格式的电子版方式,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

3、报名资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投标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项目拟派经理须提供相关资质及其在单位的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此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请在邮件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现场勘验、开标时间、地点:均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6.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