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教学督导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级教学督导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熟悉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长期从事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教学效果较好或管理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熟悉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有充裕的时间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聘用方式及岗位职责
1.聘用方式:一年一聘,工作性质为兼职,学校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协议书;
2.岗位职责:依据学校教学督导相关制度和要求,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行使教学检查及督导职能。工作方式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主要包括:
(1)深入教学一线进行课堂听课等教学检查;
(2)开展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考试与试卷检查等相关教学环节的专项检查;
(3)按要求撰写相关检查小结;
(4)完成学校安排的一些其他工作。
三、应聘办法
1.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电子照片、详细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至电子邮箱:dds@bc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校级教学督导”。
2.报名截止时间:长期。
3.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