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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关于退学学生办理肄业证/写实性学习证明的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8-03-20来源: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故在本校学满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退学的学生可发放肄业证,不足一学年的可发放写实性学习证明。

一、写实性学习证明办理流程

学生持退学转单至学部教务科,学部教务科审核其学习时长。

不足一学年的,由教务科向学生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1份,写实性学习证明加盖学部教务科章。

二、肄业证办理流程

学生持退学转单和1张2寸浅蓝底证件照至学部教务科,学部教务科审核其学习时长。

学满一学年的,由教务科将学生退学转单复印件与照片一并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办理肄业证。

教务处办理好肄业证后,由学部教务科签领并发给学生,同时做好学生领取登记。

特别说明

自2018年9月1日起,退学的学生必须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办理肄业证或写实性学习证明,过期不办理的,后续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