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后,可申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其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首先需在北京市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中必须注明姓名及毕业证编号(毕业证编号如遗忘,可联系学校档案室查询:61419596)。
2.打印附件“毕业证明书申领登记表”,按表内说明填写,其中“证明书编号”和“证明书打印日期”两项不用填写。
3.毕业生备齐以下材料后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到学校。学校收件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燕路(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收件人:马老师,联系电话:61456940。
(1)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申领登记表;
(4)二寸浅蓝底证件照三张;
(5)证书工本费17元。
4.毕业生需将上述“二寸浅蓝底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xwb@bc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申领毕业证明书电子照片”,以便学校更新学信网相关信息。
5.学校办理好毕业证明书后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寄送给毕业生。
特别说明: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不予办理毕业证明书。
附件:毕业证明书申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