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毕业生学历证书遗失后,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办理相应的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我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流程为:
1.下载打印附件“北京城市学院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按表内说明填写,“本人声明”栏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其中“毕业证明书编号”和“毕业证明书打印日期”两项不用填写。(原证书的毕业证书编号如遗忘,可联系学校档案室查询:61419596)。
2.毕业生备齐以下材料后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到学校。学校收件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燕路(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收件人:马老师,联系电话:61440924。
(1)北京城市学院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一年以内)二寸浅蓝底证件照三张(照片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照片整体或局部进行技术处理);
(4)证书工本费17元,需通过学校账号转账,转账请备注:姓名+毕业证明书。
学校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
账号:1100 1007 3000 5926 1033
(5)提供纸质转账证明(可打印转账截图)。
3.毕业生需将上述“近期(一年以内)二寸浅蓝底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xwb@bc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申领毕业证明书电子照片”,以便学校更新学信网相关信息。为保证照片质量,毕业生提供的“近期(一年以内)二寸浅蓝底证件照”纸质版照片需与发送至邮箱的电子版照片保持一致,即同一底版,专业冲印。
4.学校将办理好的毕业证明书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寄送给毕业生。
特别说明: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不予办理毕业证明书。
附件:北京城市学院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