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5年度北京城市学院学生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供货商遴选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 访问量:

为保障学校师生饮食质量,北京城市学院拟对食堂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前来报名竞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北京城市学院学生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供货商遴选库入围项目

二、项目情况介绍

我校共有三个校区——顺义校区、航天城校区、中关村校区,现通过招标的形式对食堂大宗物品、货品等进行集中采购,将择优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共同组成食堂大宗物品供应商遴选库。

三、招标标段分类

本次招标的食堂大宗原材料供货商投标标段共计分为十一个招标标段,每个投标单位最多选择两个标段,多选无效。

第一标段:米、面、杂粮系列

第二标段:食用油系列

第三标段:调味品系列

第四标段:肉类系列(猪、牛、羊等)

第五标段:肉类半成品系列·

第六标段:禽类系列(鸡肉、鸭肉、鹅肉等)

第七标段:水产品系列

第八标段:禽蛋系列(鸡蛋、鸭蛋、鹌鹑蛋等)

第九标段:蔬菜、水果、豆制品系列

第十标段:预包装品系列(瓶装水、饮料、奶制品、预包装食品、非肉类半成品等)

第十一标段:日杂品系列。

四、投标要求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工商税务等资质证照齐全的企业。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两年内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为雄厚资金实力,熟悉大学生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且在以前的类似项目中无负面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2024年6月3日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盖章。

(四)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需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必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税务要求: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六)社保要求: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七)大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八)大豆油必须符合GB/T 1535-2017标准,花生油必须符合GB/T 1534-2017标准,玉米油必须符合GB/T 19111-2018标准,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九)面粉必须符合GB1/T 1355-1986标准,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十)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十一)所有调味品必须具有“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码;

(十二)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且具有农残检测报告;

(十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且委托人不得为国家公职人员。

(十四)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五、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一)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 20日至12月 9 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二)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所投标段名称,相关投标报名资料整理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接受报名。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方可以按照本项目标书组成的要求准备标书参标。凡未报名及报名不合格的单位不允许参会投标

(四)报名资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信用中国未失信证明、财务、税务、社保、商品资质证明等均按“投标要求须知”的要求提供、及近两年销售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拟派负责人在其单位的社保证明;所有报名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请在邮件文本处,务必写清楚所投的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报两个标段)、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若因报名信息书写不清楚、标段不明确、缺少联系人、方式等问题情况,一律退回,为无效报名无法登记参与投标;以上导致投标单位不能报名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开标时间、地点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已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开标时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校参会。

(六)评标方法

我校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择优选择各项目若干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并由学校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入围本项目遴选库的中标单位会在北京城市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对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七)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

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至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杨老师,联系电话:18611441016。电话一律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项目咨询、答疑等问题。

六、投标文件构成说明

标书于开标当天送到会场。标书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着精简、能表述清楚的原则,标书页数必须控制在100页内):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非北京市注册的单位,还须提供北京市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性文件

(二)信用中国未失信证明、财务、税务、社保、商品资质证明等均按“投标要求须知”的要求提供、及近两年销售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

(三)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四)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拟派负责人在其单位的社保证明。

(五)投标肉类、禽蛋、豆制品等标段要出示与大型饲养、生产、销售企业的授权供销合同机协议。

(六)投标蔬菜标段要出示自有的京内、京外的大型蔬菜生产基地的场地租赁合同或与其他大型生产基地的长期供销协议。

(七)投标蔬菜标段要出示自有的京内、京外的大型蔬菜生产基地的场地租赁合同或与其他大型生产基地的长期供销协议。

(八)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必须包含的项目)

(1)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

(2)仓储能力情况

(3)服务方案、运输条件、自有车辆、司机介绍

(4)近两年服务大型企事业、高校的合作合同

(九)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分类报价单,可以单项或多项投标(最多报两个标段)。分类报价单将会以邮件的方式,在公告日期结束后,招标方统一向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发送。

(十)标书中需提供投标产品报价单及与和招标方经营发展中的各项支持费用(货补形式)。

(十一)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书外包装应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等。

(十二)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方统一登记投标人信息并发送报价清单及告知相关开标时间地点。投标单位按上述要求整理编制标书即可。

七、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一)被确定入围北京城市学院学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供货单位遴选库后,应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货单位供货前需向学校说明情况,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

(三)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投诉二次及以上,校方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6232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