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开始申报,现组织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1、请申请人详细查看《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中的有关要求,具体包括:指导思想、项目特征、申请人必备条件、资助额度等。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3、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
4、网上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时间截至为2021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
联系人:刘玲玲
联系方式:62322704(办公)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