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为了进一步实施有组织科研,结合我校的科研成果现状,提前培育孵化第十届《教育部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第十八届《北京市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候选成果项目,现提前组织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摸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成果范围
1、教育部的优秀成果奖评奖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2、北京市教委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分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其中学科学术类分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党的创新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等12个领域(类型)。
二、候选资格与要求
成果发表(出版)时间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正在进行中的优秀成果预计在2024年内完成或取得)
成果类型: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调研报告);4.普及读物(社科普及读物)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可以参考上一届的《成果奖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注意:之前参与校级成果奖申报过的成果,此次不再重新申报。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发表(出版)或调研报告的科研成果,预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或计划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说明等),可进行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重点说明:2024年3月申报过的成果不再重复申报;
2、报送要求:按照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说明(见附件1),提交电子版,请各部门按照报奖要求审核,并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成果基本情况说明统一发送至邮箱:bcukyc@bcu.edu.cn。
联系人: 刘玲玲;电话:62322704
四、培育计划说明
学校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候选材料进行遴选,遴选出优秀成果,由学校、学部组成专家培育团队,进行研究提升打造,冲刺2024年省部级成果奖。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