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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来源: 访问量:


各学部(部门):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1.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为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市基金的导向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市基金联合海淀区人民政府、丰台区人民政府、顺义区人民政府、昌平区人民政府、大兴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区(管委会)内企业,分别设立

(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海淀联合基金)

(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丰台联合基金)

(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顺义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顺义联合基金)

(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昌平联合基金)

(5)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大兴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大兴联合基金)

(6)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

   六大联合基金紧密围绕区域具有优势的领域,支持科研团队跨学科、跨部门开展前沿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转化前景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以强化区域原始创新能力。

  市基金-海淀联合基金、市基金-丰台联合基金、市基金-顺义联合基金、市基金-昌平联合基金、市基金-大兴联合基金、市基金-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其项目申请需遵照《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附件1),项目评审和管理等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合作协议执行。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团队及单位,对于有转化应用前景的项目成果,在同等条件下联合基金合作企业可优先取得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权利。

2.外籍学者“汇智”项目

外籍学者“汇智”项目以吸引全球基础研究人才为目标,支持外籍优秀科研人员在市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京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或科研合作,促进外籍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外籍学者“汇智”项目鼓励外籍科研人员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请,支持开展交叉研究。

二、资助领域与资助强度

1.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2024年度市基金联合基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商业航天、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用材料、医疗机器人、创新药物、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方向开展资助工作,项目申请须在《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专题前沿项目两类,其中重点研究专题每项资助强度为100万元或30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100万元),前沿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0万元或5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指南中单独说明的除外)。

2.外籍学者“汇智”项目

外籍学者“汇智”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为6个月-2年,项目申请需遵照《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3)。

经费按照2024年度市基金项目经费全面实行“包干制”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三、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鼓励海外科技人员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海外科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述申请人条件;

2)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3)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

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将在“项目类型”中加以叙述。

(二)申请人管理规定

1.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 1 项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2.同一科技人员参与的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和负责的市基金联合基金在研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3项。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4.市基金联合基金(海淀、丰台、昌平、怀柔、小米)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5.已获得2024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资助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三)特别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申请人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申请人申请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项目类型

2024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分为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和前沿项目两种类型。申请基金联合基金项目须在《202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一)重点研究专题项目

重点研究专题项目主要围绕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和对前沿研究的需求,吸引科研单位中的高水平研究力量开展攻关。重点研究专题项目申请在满足本须知“申请人事项”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凝聚力

2.项目申请研究内容应涉及项目指南对应方向中全部研究内容,不受理针对某个指南方向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

3.研究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所涉及学科分支均应配备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较扎实研究基础的研究骨干,成员之间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前沿项目

前沿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重点围绕领域新兴发展方向、紧跟学科前沿,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前沿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尽量避免直接使用项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称。

3.申请书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

4.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项目获得资助后预期研究结果和验收指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5.项目基本信息填写应注意:

1)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选择正确的联合基金类型、项目类型、申报领域及指南方向

2)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

6.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

7.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与区别。

8.有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项目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合作单位在本申请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

9.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纸质原件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申请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

10.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评审专家时参考。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前需提供科研诚信报告

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应向学校提供个人科技信用报告;项目申请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个人登录)身份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北京)(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下载。

2.在线撰写申请书

2024年度市基金第二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6月12日至7月516:00)

申请人自2024年6月12日起可登录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7月5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学校审核。

提示:

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选择正确的基金类型、项目类型、申报领域、指南方向。其中,2024年市基金新增“宇航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代码,申报商业航天领域指南项目,学科代码一建议选择工程科学下的“宇航科学与工程”代码。

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7月5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申请书撰写。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不予受理的情况

为避免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评审机会,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2.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3.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4.申请书内容涉及违反科研诚信的;

5.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顺义校区综合楼1017办公室;

联系人:张文君 电话:6145748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

 

附件:1.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2.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3.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申请指南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