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才(2024-2026年度)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来源: 访问量:

各学部(部门):

按照《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北京市科协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北京市科协党组会审议通过,我校被评选为北京市科协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单位,每年将进行被托举人的评选工作,每位被托举人连续支撑培养三年。

现启动北京城市学院第一轮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才(2024-2026年度)遴选工作,对于遴选出的被托举候选人,学校将建立人才库,后续每年的被托举人选直接从库中推荐。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托举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不超过32周岁19911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以放宽到34周岁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三)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四)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研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五)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是立项组织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 被托举人主要任务

(一)制定个人成长发展规划。

(二)完成培养计划目标

(三)及时反馈个人成长情况。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建言献策等活动。

(五)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

三、培养措施

(一)被托举人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学校选派资深专家作为学术导师进行指导。对于交叉学科领域的选题,可以聘请导师组指导被托举人的研究工作,导师指导费从托举资助经费中支付。

(二)学校设置被托举人才专项基金,给予三年的资助。

被托举人才立项的所有课题直接减免全部管理费,并在经费使用上给予自主权,鼓励被托举人更好使用经费开展科技研究和科技服务。

积极促进培养对象的科研成果转化,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鼓励被托举人积极参与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

四、遴选办法

(一)学校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进入遴选答辩环节。

(二)学校组建同行专家评议组,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提名人选。

学校统一组织申请人现场答辩,申请人以PPT形式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

  1. 个人基本情况(主要是个人学位信息学术经历);

  2. 曾获得的奖励、课题主持或参与情况、科研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3. 未来的研究方向、三年科研计划及最终成果预期。

五、时间安排

  1. 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市科协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提名书(样表)》(见附件1)被托举人部分,于202311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人:张文君

联系电话:010-61457480 

-mailbcukyc@bcu.edu.cn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