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翱翔之翼”
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育人体系,引领大学生积极投身科技志愿服务事业,润物无声做好思想引领,决定在全国开展2023年度“翱翔之翼”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必备条件的高校院所或科技场馆(包括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进行项目申报。各高校院所应在组织选拔基础上择优推荐一个项目。
二、资助方向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产业帮扶、生态环保、科学家精神弘扬、科技教育、医疗健康、防灾减灾、心理咨询、助老扶幼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组建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持续开展主题鲜明、覆盖广泛的科技志愿服务项目。
在2022年“翱翔之翼”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结项验收评审中获得“优秀+”等次以上的申报单位,如有意愿继续申报开展的将直接作为资助对象。对能够充分体现志愿服务科技属性、发挥学生学科专业特长、长期常态开展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团队应以高校院所大学生志愿者为主体,大学生科技志愿者人数应占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80%且人数不少于30人,项目期内开展活动不少于8次。
2.申报单位应具备人才与资源优势,具备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3.申报项目应要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把握群众需要、结合自身所长,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务实完整,描述清楚合理,绩效目标可评估,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4.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关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由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内容自拟。
(二)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2023年8月22日—9月10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实施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三)资助数量和金额
拟资助100余个项目,每个一般不超过6万元,各申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提出具体申请资助金额,视情增减项目数量和资助标准。
(四)资助方式
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之后签订资助合同。
2.本项目为定额资助,实际支出若超出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中国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资助经费可列支以下项目支出:资料费、印刷费、场租费、会议费、产品制作费、志愿者培训费、专家劳务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志愿者保障费(如保险、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等费用。资助经费需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相关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经费管理规定。
项目资料费可用于制作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资源包”,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志愿服务旗帜、服装、帽子、背包、笔记本、杯子、工作手册、宣教产品、文创产品等,并在相关用品上印制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和“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字样。(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下载使用详见https://www.stvs.org.cn/c/2020-07-29/3078184.shtml)
3.对立项资助项目,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经费作为项目实施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具中国科协财务认可的纸质版或电子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抬头统一为“中国科协”,项目名称统一为“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无此类票据的可按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4.获资助的单位应广泛动员大学生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https://www.stvs.org.cn/)注册为科技志愿者;开展活动相关信息(包含文字、照片、视频等)及时提交报送至指定邮箱(kjzy@scimall.org.cn)。
5.立项资助项目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按照资助类项目结项验收要求进行,分为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结项验收阶段,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并附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和项目实施成果(开展活动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届时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
(五)申报方式
1. 2023年9月10日前,请意向申报单位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完成项目申请。
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
(1)在“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后登录,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选择资助类项目——项目申报,点击“添加项目”,在“指南方向”中选择2023年度“翱翔之翼”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编号:2023ZN082201)。
(3)在新建的项目中按要求填写各申报项,并将申报书(附件)word文件和PDF文件(签字、盖章版本)电子版在“任务书附件”栏中进行上传,文件名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如需上传补充材料,请在“任务书附件”栏中一并上传扫描件。
2.2023年9月10日前(以寄到时间为准),将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请登录“中国科协官网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 采购公示公告 >该项目通告”下载)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指定地点,如有补充材料请一并寄送(纸质版材料应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仅报送无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无效,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六)其他事项
申报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2.申报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
3.申报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7095881 16619757034
邮 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2.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姚老师 江老师
联系电话:010-68576219
3.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26015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