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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来源: 访问量:

各学部(部门):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申报工作事宜如下:

一、课题立项

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1年立项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选择重点课题申请,或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择一般课题申请。鼓励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积极申请。

二、课题申请

(一)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同一课题已经获得其他机构立项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课题立项申请书》(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指定电子邮箱bjgjxh423@sina.com。

(三)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课题立项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至为:2021年3月31日。

(四)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进行初审和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初审意见和专家意见,审定并批准立项课题并予以公布。

三、课题管理

(一)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立项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具体实施、协调,并及时向学会秘书处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课题中期进展报告、课题总结报告等。

(二)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2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报送学会秘书处。学会将视课题完成周期,适时对各类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课题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需报请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经会长办公会批准备案。

(四)课题研究期满,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学会将对所有结题课题进行优秀成果评审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联系方式

(1)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

联系人:刘晖,赵培

联系电话:18611687175,18510880588

(2)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联系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62322704(办公)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