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以及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组织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公告》(附件4)中的有关要求,了解《申报公告》的具体要求,包括:申报条件、资助对象及额度、研究期限等。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4、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认真填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等,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5、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学部(部门)审核本部门申报材料后于2021年5月23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cukyc@bcu.edu.cn,切勿反复发送,逾期不予以受理。
电子版材料要求: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和《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
(2)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5月28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和活页。
纸质版材料要求:申报书和活页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顺义校区综合楼901办公室;
联系人:刘玲玲, 联系方式:62322704。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