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风味档口经营承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06-14 15:38:39文章阅读数: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风味档口经营承租项目

  二、项目内容简况:

  招标项目内容简述:

  1.校区食堂共计10个档口,每个档口经营面积约为15-20平米,设有基础灶具,可经营各省市特色风味、自制饮品及水果捞等其他风味档口。

  2.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

  3. 学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于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费用等;

  4.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原则上原材料由学校统一采购,不得私自采购;

  5. 档口不得擅自转包及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6. 档口不得以自己的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的方式收取费用,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7. 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9.如涉及装修改造,需向餐饮服务中心、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私搭电源或进行拆除及改造。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1. 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经营范围必须为餐饮,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较强的餐饮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单位前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事故、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工,从业人员每年经体检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从业人员不允许在工作区域内住宿,学校不提供住宿;

  4. 投标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份、近三年内在北京地区参与同类案例的合同;

  5. 开标当天标书送入会场,投标商户须在开标当天携带商户的法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审核登记,无法人身份证原件、迟到五分钟以上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 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

  8. 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信息、文件,未经允许不得它用;

  9.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10.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进场,并且有能力根据标书的清单报价及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深化项目方案,并根据深化后的方案执行此项目;

  11.中标单位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 招标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0时至2024年6月23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2. 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以照片、PDF格式、扫描件等电子版方式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

  3. 报名资料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有公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至少提供2份近三年,在北京地区同性质同类型的合同。提供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投标的人员名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3)投标单位请在邮件文本处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 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5.学校统一安排现场勘验时间,招标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错过的,不再另行安排;

  6.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7. 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10278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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